“求偿金额巨大并不代表贪财,而是象征原告伤痛的巨大和严重性。”对于为何提出18亿美元的天价索赔金额,桑兰代理律师海明如是说。
18亿美元这一如同天文数字般的索赔金额,是桑兰此次诉讼中目前最为令人关注的焦点。这和此前桑兰此次维权团队所计划索赔的金额相比,已多出数倍。因此,也令不少人质疑,桑兰此举是贪财。
对此,海明表示,这首先代表桑兰敢于争取自身基本权利的精神,同时,贪财一说源于“对司法的不了解”。他说,这是一种“大撒网似的”法律策略,“18项里有些是强项,有些是弱项。有些赢的希望非常大,有些是在撞运气。所以我们告得多,就是为了避免漏掉任何可以告的东西。”
据悉,桑兰的诉状中,起诉对象包括5个机构和3名个人,起诉书总共列举了针对上述8个被告的18项控罪,每一项的索赔金额均为1亿美元。海明表示,之所以提出这样的索赔金额,不仅代表事情的严重、危害的重大,也是确保客户损失得到完全赔偿的手段。具体的赔偿金额将由法官和陪审团裁定。另外,桑兰如果没有受伤,或许能成为世界冠军,其中的损失很难估算。
桑兰此次维权行为中,和天价索赔金额同样令人惊讶的是,她连带状告了当年受伤后,将她接回家中照顾的监护人刘国生、谢晓红夫妇。
特别值得一提的是,最初在准备提起诉讼之际,桑兰经纪人黄健曾在自己的微博上写下这样一段话:“律师第一个就指出,当年有些‘好人’是有责任的,从法律层面讲他们逃不脱。一针见血!我一直奇怪,当年怎么就没人想起来给她请个律师呢?还是不想?监护人是做什么的?”
而在接受采访时,对于为何将刘谢夫妇作为起诉对象之一,海明说,当初刘谢夫妇担任监护人,是中国体育管理部门未经任何正当程序和法律手续下授权的,“在成为监护人后,谢晓虹夫妇严格控制桑兰的活动,不许她自由地和媒体接触。桑兰提到,她受伤是因起跳时有人撤垫子,但谢晓虹夫妇和国内体育管理部门不让桑兰这么说,并说桑兰有脑损伤。此外,谢晓虹夫妇还未经同意,擅自在其经营的生意中使用桑兰的姓名和肖像,并用于广告和出版物;还非法刊登桑兰及其男友的私人信件、其私人家庭照片和其他隐私。”
北京人,25年前到美国读大学,后读法律博士。 2001年获得律师执照,目前拥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。近年来所经手过的案件中,为国人所较为熟悉的,包括北京奥运会前声讨CNN辱华言论案,状告汶川大地震时莎朗·斯通言论案。这两个案子最终都不了了之,后者是在起诉三周后,由海明主动撤诉而取消。